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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告诉你,微信这样转账才安全!手把手教你证据举证方法
你在微信上转过钱给别人吗?V信上转给好友12万要不回来张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多次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没有借条。丁先生迟迟不肯还款。法官看其v信转账记录,丁先生的微信账号竟然是公司名称?!案子从原来的孤证变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现在,对方的钱款基本还清。所以说,仅凭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当借款证据?提交证据时,可以对重要内容进行特殊标记,方便法官查看及对方质证。

必看!信息传播迅猛的自媒体时代,一键学会电子证据的保存!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迅猛,通常情况下,一经发版,盗版侵权盗用等侵权作品就已经满天飞,原创作者们根本来不及保护自己的作品。如何保留所谓的“电子证据”!“存”,解决的问题是电子数据易丢失、易遭篡改,重在安全性。“证”,解决的问题一是举证难度大,二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已经存储在电子数据保管平台的数据,当事人一键申请公证,由公证处系统精准提取数据、快速出具公证书,大大提升了数据的证明力和时效性。用户上链,10秒就能生成具备司法效力,有公证处签章的存证凭证,完成作品的属权保护。自媒体时代固然信息传播迅猛,但只要能快速有效的电子存证,及时完成原创作品的权属登记,原创保护其实也并不难。很多人都面临存证的问题,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很多业务都在线上进行,中间会产生大量的电子数据,一旦遇到业务纠纷,这些数据就会被作为电子证据,成为司法机构审案的依据。同时,联合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过程存证,确保证据链完整,保障了第三方存证的法律效力。本文完今日话题:你的电子证据存证了吗?

投诉过期食品被告知证据不足!市民如何取证才合适?不要怕,看这里!→
提供购买付款记录、实物照片投诉过期食品,却被超市质疑证据不足,市民纳闷如何取证才合适?回家后发现13袋米均已过期,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货退款,并按照购物款的十倍赔偿。没想到的是,原告早已在DPex公证存证平台上,将购物小票,实物等物证及时固定证据,并出示存证凭证,时间来自国家授时中心,同时公证处也对这份证据进行实时存证。抗辩中当场举证并核验,让原告傻了眼。被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A牌米和B牌米,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法院遂判决超市为顾客所购过期食品办理退货退款,并赔偿十倍价款。这样,购物小票的电子证据、过期食品、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同时,联合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过程存证,确保证据链完整,保障了第三方存证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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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如何保存侵权证据才更安全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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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微信借出的钱千万要进行证据公证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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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法官经验总结】诉讼时电子证据应这样取证、举证、质证才不会败诉!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2年期间,王某为物流公司从事运输工作。2022年6月,物流公司因经营困难倒闭,但欠王某运费十六万余元没有支付。被告不认可明细表,要求王某提交原始的派送单已核对欠付运费的数额。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未能提交其主张运费的全部基础物流单据,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典型意义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应由原告首先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其一、公证机关或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对经过公证的电子证据,无需再出示原始载体,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具有高度公信力、证明力。DPex公证存证平台强化电子证据相对方身份审查、调查力度。通过部门联动调取数据用户身份信息,根据双方的沟通或交易习惯、经济往来记录等,并结合其他已可认定的在案证据与证据优势原则,综合确定电子证据相对方的身份。我们联合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过程存证,确保证据链完整,保障了第三方存证的法律效力。DPex数字公证存证,为您的创作保驾护航!

聊天记录截图遭“断章取义”“偷梁换柱”,庭审中的抗辩证据→这个问题千万要注意!
近年来,相关公证存证的电子数据在民商事案件中被广泛运用,逐渐有成为“证据之王”的趋势。故A向法院起诉,请求B立即偿还2万元。因双方从未签订过书面协议,关于合伙倒卖车辆均是通过电话以及微信沟通,故B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为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屏以及通话录音。根据通话录音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能够显示A的陈述真实完整。带有公证记录的证据具备司法效力。能够证明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能够证明车辆卖出后,但经过核实全部的证据,B给了A2千元,之后同意再给2万元,但之后一直未兑现。A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关于合伙购买车辆后续问题的处理,在双方协商过程中,雷某曾同意给付周某2万元,之后B均应依约履行。本案中,A在多次索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在后续双方电话沟通过程中,全部进行了录音,同时也存证了全部的微信聊天记录。法院根据上述证据,认定了双方就散伙之后,合伙财产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据此作出了判决。法官提示,举证时需要提交证据原件,且证据原件必须真实且完整。就微信聊天证据来说,对于聊天记录的截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原件”的范畴。

法官视角—解析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认定及证据保全
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资产,商业秘密的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企业法务与知识产权部门所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商业秘密有着极大的市场价值,泄露的情况频繁发生。此类诉讼案件常常被视为知识产权疑难案件;而其中最主要的困难是:证据的保全及认定。原告胜诉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举证责任繁重。基于此,企业在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时,需未雨绸缪,应当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合规工作,并保存相应的证据,若发生商业秘密侵权时,方可进行全面举证。比如被告拒不履行为以保全被告或其股东、法人等,在生效判决做出后,重复或变相重复实施相同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高院损害赔偿裁判标准里认定是恶意,但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中认定是情节严重。但是,对于单纯的竞业限制约定,即便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但由于该约定没有明确用人单位保密的主观愿望和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因而不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保密措施。

仅凭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当借款证据?法院:非也
都说“借钱容易要钱难”,现在,朋友之间通过微信进行借款、转账,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大家也会想到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借款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中,仅提供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能会让你无法得到想要的结果。提交证据时,我妹妹向法院提供了与朋友间涉及协商借款事宜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内容显示了我妹妹的借款经过以及完整的借款合议,朋友还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了承诺十日内偿还。这些看似作为辅证已经相对完备的一组证据,然而法院却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我妹妹的诉讼主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虽属于电子证据,但当事人不能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不能使用终端设备登陆其微信账户进行过程演示,无法证明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对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本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也需要建立在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基础之上,证据要足够“完整”。平台的“真人视频核验”功能,可即时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录制固证作为维权所用,与主体认定证据配合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惧记录删除及载体灭失,轻松解决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题。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结果可能和你想的有点不一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中,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结果可能和你想的有点不一样!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足以证明是对方借款。经多次催讨未果后,该商行将王女士起诉至马尾区法院,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货款。庭审中,为了证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实际存在,该商行负责人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商行无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此微信聊天记录无法采信。好在商行的负责人当时一并提交了由王女士签字确认的提货清单和收款收据,能够证明王女士欠付的货款金额。最终,法院据此支持了商行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女士及时偿还剩余的5万余元款项。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证据,但李某不能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不能使用终端设备登陆其微信账户进行过程演示,无法证明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也需要建立在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基础之上,证据要足够“完整”。

法院:电子证据需要提供原件吗?当事人如何保存?(附六大电子证据审查要素)
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就对电子证据进行了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第九十四条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证据新规》新在哪里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证据范围《证据新规》第14条明确了电子数据证据的范围。